銷售條款及細則

銷售條款及細則

以下銷售條款及細則跟據行業的慣例做法擬定。

1. 更換保障

1.1 任何貨品如經檢測後証實有出廠缺陷,顧客可於七天內更換相同型號之產品 (部份指定品牌及配件除外) ,每次購買只可更換一次。

1.2 屏幕有塵,亮點/光點/死點三點及以下不在更換範圍。

1.3 更換之貨品如沒有存貨,顧客則可更換同等價值之其他貨品。

1.4 更換貨品時,顧客必須出示有效發票記錄、收據、未填寫保用書。該貨品必須包裝完整,無任何損毀及刮花痕跡;而貨品機身編號必須與發票上資料相符。

1.5 如因貨品在市場有價格波動、限時優惠價格更改或/及因軟件問題而要求退貨,此退換保障恕不適用。

1.6 如顧客在下單後7個工作天內沒有付款,則被視為取消該訂單。

1.7 此更換保障不適用於:

(a) 特價或/及 享有特別折扣之貨品;

(b) 因意外損毀或疏忽損毀,不正確使用而損毀之貨品;

(c) 隨機配件;

(d) 未有相關發票或/及 收據或/及 已填寫保用書之貨品;

(e) 已註冊之軟件產品;

(f) 有損毀或/及 刮花痕跡之產品;

(g) 已登記保養之產品;

(h) 某些消耗性產品如保護貼、墨水等。

1.9 每件貨品只可退換一次。

2. 退款

2.1 除上述更換保障情況外,所有已出售的貨品均不可退款。產品有價格波動性,售價以出單當刻為準,及後若有價格調整或促銷恕不能退回差價。

2.2 如客人錯誤轉帳,多出的金額客人退款,因行政成本關係,每次需要收取$50作行政費。建議客人使用轉帳前看清楚需要轉帳的金額。

3. 貨款

3.1 如有需要,顧客可能須先付訂金。除指定購買貨品外,該訂金不可轉作購買其他貨品或型號之用。假若訂金乃用作預留貨品之用,而顧客因任何原因而未能於繳付訂金日起計30日內完成該項購貨交易,所付訂金將會被沒收,以補償本公司之損失。假若所指定的購買貨品缺貨超過30日,本公司會將所付訂金無息退還予顧客。除此之外,所付訂金將不作退還。

3.2 顧客須於本公司送貨前繳付購買貨品及送貨之全部款項,否則,本公司有權取消送貨。

3.3 如果因未能如期送貨而退還貨款,以PayPal或信用卡支付之款項,將經由發卡銀行退還;而以現金支付之款項,將以現金方式退還;以銀行轉帳之款項,將以銀行轉帳方式退還。

4. 送貨

4.1 所有預計之送貨日期及時間只屬本公司預估,本公司會致力盡早發貨,但對一切因延誤或未有送貨而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。

4.2 倘顧客於通知 30 天後仍未提取有關貨品,本公司有權沒收有關貨品以作繳付存倉費。

5. 售後保養

5.1 本公司網站顯示的保養條款僅供客人快速參考,行貨產品的保養細節以廠方公佈的資料為準。本公司會致力確保保養資料準確,但對一切因資料出錯而造成的損失概不負責。